皮革廢氣處理主要是針對皮革生產過程中廢氣的主要來源為有機溶劑的揮發, 皮革廢氣污染物同具體工藝、配方組成有關。對于一定工藝,配方往往可以更改,所以其產生的具體污染物也并不固定。
(1) 樹脂及溶劑在配料、運輸、存放時的揮發;
(2) 涂覆或含浸等加工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
(3) 在烘箱加熱時有機物的揮發;
(4) 后處理過程中有機物的揮發。
廢氣污染物同具體工藝、配方組成有關。對于一定工藝,配方往往可以更改,所以其產生的具體污染物也并不固定。生產過程中一般的污染物有:
①聚氨酯干法工藝:有機溶劑(DMF、甲苯、二甲苯、丁酮等)
②聚氨酯濕法工藝:有機溶劑(DMF)
③聚氯乙烯等相關工藝:增塑劑煙霧(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氯乙烯、氯化氫、有機溶劑、鉛
④后處理工藝:有機溶劑(DMF、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丁脂等)、顆粒物
⑤超纖工藝:有機溶劑(DMF、甲苯、二甲苯等)
皮革廢氣處理設備處理效果標準:
(1)協助企業采用科學合理的收集方式,在達到收集效果的前提下,盡量減少氣量。
(2)積極穩妥地采用設備,結合企業的現狀和管理水平采用可靠的污染治理工藝,力求運行穩定、費用低、管理方便、維護容易,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3)妥善解決項目建設及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避免二次污染。
(4)武漢皮革廢氣處理廠家應該嚴格執行現行的防火、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
(5)選擇新型、高效、低噪設備、注意節能降耗。
(6)總平面布置力求緊湊、合理通暢、簡潔實用。盡量減小工程占地和施工難度。
(7)嚴格執行設計規范、標準,重視消防、安全工作。
(8)依據有關環保及產業政策要求對工業污染進行治理,充分發揮建設項目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